(圖片引用自博客來)
198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,馬奎斯的不朽傑作。
閱讀本書說來慚愧,入手後近半年之久,一直被我閒置在書架上,過往在許多著作中都見到作者談及本書,這一生必看之經典。但即便如此,我始終沒有翻閱,直到日前某聚餐,朋友提及此書,突然間讓我有了閱讀的衝動。直到日前終於空下時間拾起本書閱讀,頓時間被書吸引了過去,這才發現真是一部了不起的偉大作品。
作者是哥倫比亞作家賈西亞.馬奎斯,發表於1967年,直到1984年才有中文譯本,算算當時我還是乳臭味乾的小傢伙,所以即使這本書在好看,也是看不懂。不過好的作品總是淵源流傳著,現在看還不晚,我也很慶幸的能閱讀這本偉大經典。
故事主要是在描述一個名叫邦迪亞家族六代的事情,和一個虛構的市鎮馬康多榮衰的故事。馬康多本是一塊荒蕪的森林地,是第一代老邦迪亞帶著一伙朋友為了尋找大海而來,歷經了無數次翻山越嶺,始終找不到大海。於是最後終於放棄了,就地生活下去。隨著時間的流逝和經歷許多事件,馬康多由一個小村莊發展成一個小鎮。
作者馬奎斯也由於這部作品,開創了「魔幻寫實」的手法,雖然整個故事是虛構的,而且歷經一個家族的興衰史,但卻能讓讀者感受不出虛構的成份,作者以非常寫實的手法,去刻劃著邦迪亞一家六代的每個角色,而且每個角色都栩栩如生,像是活生生的一個人,個性鮮明,彷彿是真有其人一般。這點實在讓人無話可說。
原以為這是一本很難讀的經典,結果一拾起書本後,便很順利的一直閱讀下去,一轉眼就到半夜,不得不放下書本,歷經了三天努力,終於收拾了這本經典,閱畢感想只能說「真是太好看了!」。
故事由第一代老邦迪亞帶著妻子易家蘭,和其他的朋友,翻山越嶺來到一處未知的地點,建立起「馬康多」這地方,之後生下亞克迪奧和小邦迪亞兩人,隨著第二代長大成人,故事也進入了高潮。
某次事件,讓原本專心從事銀飾品的小邦迪亞加入了革命行列,從此之後成了邦迪亞上校,開始他的革命生涯。期間歷經三十二次的革命,始終毫髮無傷,到最後年老去世時,也意味著邦迪亞家族的衰敗之始。
雖然第一代老邦迪亞之妻易家蘭一生簡樸,也是支撐邦迪亞家族一切的靈魂人物,也是家族中存活最久的人物,直到她老死為止(她自己推估為115-122歲),便是邦迪亞家族覆滅之時,爾後便一路敗亡下去。
到了第三代阿克迪亞,他為亞克迪奧的私生子,後來因叔叔邦迪亞上校革命起義,提攜他並放手讓他管理馬康多,但最後因為橫行霸道,成為一代暴君,最終因而被革命軍處決。
而他在馬康多喜歡上一位中年婦人,卻不知道那是他的母親。但他母親得知後,便花光了一生的積蓄買了一位女孩,其後也成為了阿克迪亞的妻子匹達黛。她算是家族中善良,醫生緘默寡言,不與人爭,悉心的照料家族的所有事情,聽從易家蘭指揮,但由於自己知識程度不高,對教養子女心有餘而力不足,更受到媳婦的蠻橫,於是最後傷心出走。這也意味著邦迪亞家族良心的覆滅。
到了第四代由一對雙胞胎席甘多與席根鐸職掌,而席甘多因娶了卡碧娥為妻,她從小被教導是貴族,長大後會成為女王,並終身活在其幻想中,並和易家蘭對立,最終為了維持家族表面的虛假奢華,而加速家族敗亡的關鍵人物。
雖然易家蘭在一座雕像中得到了三大袋金幣,但他認為藏著的人有天會來找尋,曾經在自己的臥房內藏著三大袋金幣,但其後雖然被第五代亞卡底奧找尋到,但卻因一次事件,被幾名同性戀男孩溺死在浴池裡,而金幣也被這幾名男孩所偷走。從此便沒人知道金幣事情,這也意味著家族最後一線希望幻滅。
到了第六代佞良諾時,他一直活在孤寂中翻譯麥魁迪遺稿,雖然家族已經窮途末路,剩下家徒四壁,而與昆蟲、螞蟻合居,邦迪亞一家算是奄奄一息。談到第六代,就不得不談第五代的亞瑪倫塔,她算是佞良諾的阿姨,雖然已結婚,卻在最後愛上了親外甥,並與佞良諾生下一子,導致家族的滅亡。
其中這個故事最有趣的應該屬於麥魁迪這個人,他是一個商人,在老邦迪亞建立起馬康多時,他是第一個到達這裡的商人,和老邦迪亞有著深厚的友誼,而後另一批商人傳來麥魁迪身亡的消息,讓老邦迪亞傷心許多,其後馬康多得了一種健忘症,這並瀰漫著整個村莊,讓全村的人都遺忘了過去,麥魁迪出現,治療了整個村莊的人,就這麼住進了邦迪亞一家。
那時他已經步入老年,於是他開始整理一生所見所聞加以整理,最後當他過世後,成了遺稿。而這些遺稿邦迪亞一家沒人懂,只知道他寫了很多很多的文件,到最後一代佞良諾繼承了邦迪亞上校的性格,開始翻譯起遺稿(其中麥魁迪的靈魂有出來協助),當然他始終不清楚這些遺稿到底在說什麼。
直到最後故事進入了最高潮,佞良諾看著自己的孩子被螞蟻吃掉,頓時間他才清醒,終於全部明白遺稿的所有內容,接著他開始重新翻閱遺稿,終於得知自己的身世之謎,當然最後故事也進入尾聲,帶出了「百年孤寂」最重要的含意。
作者馬奎斯藉由六代角色間相互交錯穿插,巧妙的揉合了虛幻與現實兩種極端,創造出這部不朽巨作,甚至帶出一段橫越百年的「孤寂」。一本一生必讀之經典,沒有讀過真是白活了......總之過程精采不在話下,能得到諾貝爾文學獎也實至名歸。
198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,馬奎斯的不朽傑作。
閱讀本書說來慚愧,入手後近半年之久,一直被我閒置在書架上,過往在許多著作中都見到作者談及本書,這一生必看之經典。但即便如此,我始終沒有翻閱,直到日前某聚餐,朋友提及此書,突然間讓我有了閱讀的衝動。直到日前終於空下時間拾起本書閱讀,頓時間被書吸引了過去,這才發現真是一部了不起的偉大作品。
作者是哥倫比亞作家賈西亞.馬奎斯,發表於1967年,直到1984年才有中文譯本,算算當時我還是乳臭味乾的小傢伙,所以即使這本書在好看,也是看不懂。不過好的作品總是淵源流傳著,現在看還不晚,我也很慶幸的能閱讀這本偉大經典。
故事主要是在描述一個名叫邦迪亞家族六代的事情,和一個虛構的市鎮馬康多榮衰的故事。馬康多本是一塊荒蕪的森林地,是第一代老邦迪亞帶著一伙朋友為了尋找大海而來,歷經了無數次翻山越嶺,始終找不到大海。於是最後終於放棄了,就地生活下去。隨著時間的流逝和經歷許多事件,馬康多由一個小村莊發展成一個小鎮。
作者馬奎斯也由於這部作品,開創了「魔幻寫實」的手法,雖然整個故事是虛構的,而且歷經一個家族的興衰史,但卻能讓讀者感受不出虛構的成份,作者以非常寫實的手法,去刻劃著邦迪亞一家六代的每個角色,而且每個角色都栩栩如生,像是活生生的一個人,個性鮮明,彷彿是真有其人一般。這點實在讓人無話可說。
原以為這是一本很難讀的經典,結果一拾起書本後,便很順利的一直閱讀下去,一轉眼就到半夜,不得不放下書本,歷經了三天努力,終於收拾了這本經典,閱畢感想只能說「真是太好看了!」。
故事由第一代老邦迪亞帶著妻子易家蘭,和其他的朋友,翻山越嶺來到一處未知的地點,建立起「馬康多」這地方,之後生下亞克迪奧和小邦迪亞兩人,隨著第二代長大成人,故事也進入了高潮。
某次事件,讓原本專心從事銀飾品的小邦迪亞加入了革命行列,從此之後成了邦迪亞上校,開始他的革命生涯。期間歷經三十二次的革命,始終毫髮無傷,到最後年老去世時,也意味著邦迪亞家族的衰敗之始。
雖然第一代老邦迪亞之妻易家蘭一生簡樸,也是支撐邦迪亞家族一切的靈魂人物,也是家族中存活最久的人物,直到她老死為止(她自己推估為115-122歲),便是邦迪亞家族覆滅之時,爾後便一路敗亡下去。
到了第三代阿克迪亞,他為亞克迪奧的私生子,後來因叔叔邦迪亞上校革命起義,提攜他並放手讓他管理馬康多,但最後因為橫行霸道,成為一代暴君,最終因而被革命軍處決。
而他在馬康多喜歡上一位中年婦人,卻不知道那是他的母親。但他母親得知後,便花光了一生的積蓄買了一位女孩,其後也成為了阿克迪亞的妻子匹達黛。她算是家族中善良,醫生緘默寡言,不與人爭,悉心的照料家族的所有事情,聽從易家蘭指揮,但由於自己知識程度不高,對教養子女心有餘而力不足,更受到媳婦的蠻橫,於是最後傷心出走。這也意味著邦迪亞家族良心的覆滅。
到了第四代由一對雙胞胎席甘多與席根鐸職掌,而席甘多因娶了卡碧娥為妻,她從小被教導是貴族,長大後會成為女王,並終身活在其幻想中,並和易家蘭對立,最終為了維持家族表面的虛假奢華,而加速家族敗亡的關鍵人物。
雖然易家蘭在一座雕像中得到了三大袋金幣,但他認為藏著的人有天會來找尋,曾經在自己的臥房內藏著三大袋金幣,但其後雖然被第五代亞卡底奧找尋到,但卻因一次事件,被幾名同性戀男孩溺死在浴池裡,而金幣也被這幾名男孩所偷走。從此便沒人知道金幣事情,這也意味著家族最後一線希望幻滅。
到了第六代佞良諾時,他一直活在孤寂中翻譯麥魁迪遺稿,雖然家族已經窮途末路,剩下家徒四壁,而與昆蟲、螞蟻合居,邦迪亞一家算是奄奄一息。談到第六代,就不得不談第五代的亞瑪倫塔,她算是佞良諾的阿姨,雖然已結婚,卻在最後愛上了親外甥,並與佞良諾生下一子,導致家族的滅亡。
其中這個故事最有趣的應該屬於麥魁迪這個人,他是一個商人,在老邦迪亞建立起馬康多時,他是第一個到達這裡的商人,和老邦迪亞有著深厚的友誼,而後另一批商人傳來麥魁迪身亡的消息,讓老邦迪亞傷心許多,其後馬康多得了一種健忘症,這並瀰漫著整個村莊,讓全村的人都遺忘了過去,麥魁迪出現,治療了整個村莊的人,就這麼住進了邦迪亞一家。
那時他已經步入老年,於是他開始整理一生所見所聞加以整理,最後當他過世後,成了遺稿。而這些遺稿邦迪亞一家沒人懂,只知道他寫了很多很多的文件,到最後一代佞良諾繼承了邦迪亞上校的性格,開始翻譯起遺稿(其中麥魁迪的靈魂有出來協助),當然他始終不清楚這些遺稿到底在說什麼。
直到最後故事進入了最高潮,佞良諾看著自己的孩子被螞蟻吃掉,頓時間他才清醒,終於全部明白遺稿的所有內容,接著他開始重新翻閱遺稿,終於得知自己的身世之謎,當然最後故事也進入尾聲,帶出了「百年孤寂」最重要的含意。
作者馬奎斯藉由六代角色間相互交錯穿插,巧妙的揉合了虛幻與現實兩種極端,創造出這部不朽巨作,甚至帶出一段橫越百年的「孤寂」。一本一生必讀之經典,沒有讀過真是白活了......總之過程精采不在話下,能得到諾貝爾文學獎也實至名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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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2 孤寂百年 看見家的興衰史.. 真的像我們家族興衰史哩. 許許多多的前朝歷史.都是這樣.起承轉合終. 閣下的文筆真讓人想ㄧ窺究竟哩.哈哈. ㄧ週新的開始.要幸福愉快喔
呵呵~~客氣了客氣了
只是小文章罷了^^"
真的很好看唷^^b
你好厲害喔 看了這麼多書 還可以分享心得 佩服阿
因為我只會這個.......Orz
其他就沒法度摟^^"
謝謝分享,先記入書的清單內^^
OK啦~~慢看阿^^
感覺像是在看一齣歷史家族劇一般 劇情相當有張力 推~~
是阿~~一齣家族劇,很有張力的劇情^^b
不知不覺就陷在裡面了,看到結局有總恍然大悟的感覺........
原來這就是百年孤寂XD
可惡, 又是必讀的經典, 這下一輩子的時間可能真的不夠用了~XD
是阿~~雖然不願意說,我們一起讀書吧
把未來的時間都挪來讀書吧XD
不過我想小簡遙可能會餓死,你老婆應該也不會同意~~呵呵
不、不、不, 讀書和寫作絕對要併而行之, 文字有進就有出~^^" 小簡遙小時候我唸書給她聽, 等我老了沒法子看書後, 就換她唸書給我聽了~XD (希望倒時有類似攻殼機動隊那種植入式視訊裝置,倒時只要一顆腦子就能活了~^Q^)
呵呵~~你老了,她應該不會理你吧^^
我看你還是教她「孝順」會更好唷XD
我真的很不適合這種外國文學耶 光是記這些落落長的人名 就快要我半條命 ><
這本有經過特殊處理,名字都縮短了
很容易閱讀的,弄本看看就了了
可以感受到大師的文筆是多麼的讚^^b
嗯嗯~看了舍長的介紹,我想,我應該也可以啃完這本書的! 有時候到書店真的一頭霧水 不知道要選甚麼樣的書,哈哈,舍長這裡確實是提供意見的好地方~ 推!!
呵呵~~客氣了
只是一個習慣而已^^"
大學時,「百年孤寂」就被老師列為經典必讀之書~ 只是我一直沒有行動! 看完這篇,果真有被導讀的感覺出現!
呵呵~~真的很好看唷
尤其是到最後,真是太意外了^^"
家族的興衰史是很容易讓人產生興趣的主題 第一代的努力.... 直到最後的衰落退敗 起承轉合在你的介紹下好精采呢^^
呵呵~~其實最意外的是結局
整個看下來,才會了解結局是有多麼的吸引人^^b
推 沒有翻開來埋頭讀 就沒辦法體會 如果單看封面沙沙真的沒興趣說 喜歡真是太好了
呵呵~~這本書初做閱讀的人是會看不下去的
沒熱忱是很難看完的^^"
百年孤寂是王菲的歌>"<
是這樣,不說我還真不知道@@"
好久沒來~感謝分享ㄟ!!
哪裡~~記得常來阿^^
推+9 這種書太難懂了 我等級還不夠阿 ~"~
呵呵~~還好啦,經典麻^^
書的內容如何戰且不提.. 可以很肯定的說你也是愛書一族的.. 這點很讓自己佩服.. 推推
呵呵~~因為這是很容易的事情麻^^"
像出外踏青,勞師動眾,又傷神傷身
對我來說就很麻煩^^"
可是閱讀就很容易,可以足不出戶,在家翹腳看書,來杯咖啡多悠哉阿XD
我也有買這本書 不過只翻了1.2頁 看了你的介紹 真的該找機會來讀這本書
真的很讚唷^^b
始上大作~~不看可惜阿^^
"佞良諾看著自己的孩子被螞蟻吃掉--" 書看過了那麼久,這裏我竟然還有印象,大概是被震撼到吧!? 很佩服你看書的速度, 更佩服你的讀後心得. 在部落格上分享給大家,佛心來著!
哇哇~~印象真是深刻
雖然有些書我也看過就忘了,不過有時在拿起書本,不用翻記憶就又在湧現,很神奇的XD
哈,便當大k完這本啦。 我喜歡作者對於人物的內心面的描寫。 還有他們的行為和動作。 或者手法隱晦,或手法誇大,卻都是世間百態。 不是很容易看的書,需要點想像力才行。
是阿~~因為你大力的推薦阿,我對這個就最沒抵抗力摟Orz
不過一看果然是大作,記得那幾天簡直就整個陷入其中無法自拔........幾乎什麼事情都荒廢了XD
寫實的手法,真是令人驚嘆^^"
但是這本不太適合初學者讀........大概會混亂的放棄吧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