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片引用自博客來)

正義,每個人心中都有一種正義。什麼是你心中的正義呢?

  邁可.桑德爾是哈佛大學的教授,作者把其中的教學內容寫成了一本書。當初看了網路書店上課的剪輯,感覺非常有趣。作者藉由「正義」來進行一場思辨之旅,而本書就是他把上課內容文字化,真是蠻有趣的一本作品。

那篇網路剪輯內容大概:
  假設你是電車駕駛員,以時速一百公里在軌上行駛,看到前方軌道上有五名工人在施工,你卻停不了,煞車壞了,你發慌。突然你注意到前面有個分岔,分岔的軌道上只有一個人在施工。你知道可以把電車轉向,這樣只會撞死一人,卻會讓五人活命。

要撞五人還是只撞一人?

  這說來真是一個奇特的問題。相信大家都會選擇撞一人,而不去撞五人。這時作者用另外一個版本。

  這次你不是駕駛員,而是在天橋上,同樣看到一輛失控的電車,軌道上同樣有五個人,你慌了。結果這時你發現身旁有個「胖子」,推下他,五人獲救。

同樣也是死一就五,推還不推?

第一個「正義」是死一救五。
第二個「正義」同樣也是死一救五。

  但其中的心態卻截然不同。這也傳達出「正義」會因立場不同而有所改變,並不是每個人心中所想的「正義」都是一樣的。看似簡單的一詞兒,追朔起來卻又反覆無常,發展到最後只能以「複雜」結尾,一個沒完沒了的辯論。

  如同近年國內所發生的「廢死刑」議題,「人權團體」主張死刑犯也有活下去的「人權」,他們認為這就是「正義」。也就是說,今天可以在路上殺了人,不管是一人、兩人,或者是更多更多的人,都還有活下去的權力,即便是令人痛惡的性侵殺人犯,同樣也有這樣的權力。因為這就是「人權團體所主張的正義」。

  相信對於直接受害者,或者是間接受害者而言,內心悲痛層面往往大過於其他所有人,其後內心的陰影更是旁人難以理解感受的,而這時候國家執行死刑,便是這些受害者心中最後的「正義」。

但這兩者都是伸張『正義』的體現。
在受害者的角度,國家幫助他們伸張「正義」。
在人權團體角度,他為死刑犯爭取「正義」。

  只是不知這些人權團體內有沒有直接或者是間接受害者。當事情發生在自己周遭,是不是還能這麼「理性」面對,或者是高喊「廢死刑」這樣子的口號呢?

  今天如果這些人權團體內,有人被性侵,被殺害,被暴力脅迫,被恐嚇,被種種致命威脅,還能跳出來堅持說要「廢死刑」,還能非常理性的原諒加害者。那我真的是服了,這真是聖人,是神人。

  但反過來想人權團體所主張的,也頗為矛盾的,如果今天犯人先殺了一人,要選擇原諒他,讓他繼續活下去,結果他某天又不小心殺了第二人,那是繼續原諒,還是判死刑?依照人權團體的角度來看,是不是應該選擇繼續原諒?如果不小心犯下第三起、第四起,難道都該堅持繼續原諒嗎?

  就如某藝人吸毒一犯再犯,在第三次某綜藝大哥說:「不管幾次都該原諒他,給他機會。」但到了第四次的時候,卻沒人敢在公開聲援一樣。難道這位綜藝大哥的「正義」枯萎了,還是因為華人文化「事不過三」的設限枷鎖了。

  「廢死刑」或許是民主法治最後的終極目標,但是這應該是要透過不斷的教育再教育,讓人民素養提升到某種層面,廢死刑才有可能真正的落實,而不是高喊廢死刑,說廢就廢,這樣反而才是令人擔憂的。目前國有國法,國家法律都還有執行死刑的條文,顯然時候未到。

  就如近期發生的日本關東大地震,日本媒體前天揭露一起在重災區發生的醜聞「醫院醫護跑光光 330病患等死」,雖然以大眾立場來看,這群醫護人員顯得沒有「道德感」,這樣是不對的行為。因為這不是「正義」之舉。

但反過來,如果是你是其中的醫護人員,你想不想撤,要不要撤?

  在道德的大前提下,醫護人員拋棄330病患等死是不對的,這是沒有道德的行為,不是正義之舉。但反過來佔在個人保命立場,院長說「依照政府指示,讓醫生、護士全部撤離。」他遵照撤離所有醫護人員,算算也是仁至義盡,這是他的正義,認為他有做到了,因為這是個人保命的立場。

如果你是該院院長,會如何做?
如果你是身處其中的醫護人員,又會如何做?


雖然同樣是「正義」,但卻會因周遭立場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考量。
人最終都是貪生怕死的,當事情發生在周遭,還會堅守著眾人心中的正義?


PS:這世界畢竟是活著才能享受的世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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