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不久隨著全球經濟的崩盤,建立在財務槓桿上的『連動債』當然也是無可避免。
看到這陣子一些『連動債』投資者,也遭受嚴重的波及,心中還是免不了的產生一些同情......
  但是同情歸同情,還是不需太過同情這些人,畢竟投資本來就屬個人的行為,投資失利都只能責怪自己沒好好的作足功課。

在此先講解一下『連動債』是為何物??
  『連動債』顧名思義就是一種衍生商品,是一種次級抵押債券,由固定收益債券和約定的投機標兩部分組成。簡單說就是如果有人需要錢,把手上的股票或債券拿去抵押,你買的商品就是那債物「承接者」。

  近來,看到一個跟『連動債』相關的部落格,內心產生好奇的我,就這樣進入閒晃一下,不進去還好,一看真是令人啞口無言,甚至會笑掉大牙。
  怎麼會有投資人這麼無聊的做這種事情,一堆投資失利的投資者,竟然要集合起來向銀行或者政府索賠。想來想去,這好像都說不過去,而且這行動真是太奇怪。
  如果照這樣來看,那以後只要在任何投資失利的時候,投資者不就都可以跳出來說:「政府要賠償我」或者是「我要申請國賠」,這樣看來,好像都挺說不過去的。

  當初這些人投資人會買連動債商品,不就也是貪圖那個未知的財富,所以才會露出貪婪的心買下去的,結果最後經濟崩盤,投資血本無歸,怎麼能怪罪別人呢??
  投資這玩意,本身就是風險越高報酬越大。如果今天經濟大好,手上的投資忽然倍增,這些人會跳出來說,「我不要手上的錢,我要把賺來的錢奉獻給社會。」看來好像不太可能,賺錢都惦惦,賠錢就要求賠償。

這是何種道理??

  投資本身就是一項具有風險的行為,既然加入了這場金錢遊戲,就要遵循著遊戲規則,盈虧就得自負,哪能如此要穩贏的,就算當初是被業務員的三寸不爛之舌說服簽字的,但最後決定的人也是投資者本身,根本沒有人需要為你負責,真正要負責的只會是自己而已,何況投資本來就應該自己做好功課。
  這些人甚至還提出了五項訴求,看完更感到不予置評,金管會最多也只是監督罷了。當然這個單位畢竟是真的沒啥作用,就我投資到現在,也確實沒有見到有何建樹,不過在我看來也沒有任何一個方法單位或者法規能有效的督促市場,這是絕對的。
  連動債現在來看,應該是垮了,不過不管是如何,也不能要求政府賠償。如果這件事情政府真的為了連動債賠償的話,那相信往後只要有人投資失利,都會跳出來要政府賠償的。


記住,
   沒有人需要為別人的投資失利而負責,該負責的只有投資者本身。如果說那是投資人未來的養老本,那在一開始便不該拿出來投資,而該放在銀行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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