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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喂喂~~有完沒完啊!」

 

  說來這是我搬來痞客邦所發生的事情,這是著實令我印象非常非常深刻。說來這還是某日無意間在其他格友那發現的,其中最令我訝異的是這個人,實在是有趣到一個極點了。

  但我最難以理解的是這位仁兄的舉動,到底哪來的這麼多美國時間,這麼挖空心思費盡心力的四處留言?如果你時間很多很多,我還真期望你能分點給我,我活到今日一直覺得自己時間不夠用,一堆事情總是做不完,每天搞得自己極度疲勞。朋友,你說好不好?


  直到日前某日他忽然激起我滿心的好奇,所以就到他那遛達一下,了解一下,是什麼原因能讓他如此為之。但不讀還好,一讀不由得極度震驚。說真的,整篇讀下來,看起來好像也不是什麼大事情,所講述的不過是某人引用了他一小段約百字的句子,之後他認為別人侵犯他的著作權。

  不由得想,就這麼一點小事?可以讓他如此,甚至有點精神衰弱,滿肚委屈不說,還有無盡的怨言?這我還真不得不說,有必要嗎?整篇說下來,這位仁兄就是一直在描述自己是位受害者,結果四處的留言,來陳清自己的事件,但孤立無援的他卻受到了許多人的圍勦,讓他感到威脅,最後甚至封筆創作。但事實上真相如何?


  我承認,我也不是很清楚,但起頭的事情確實是「小事」。為了這麼一點小事,硬要這麼搞,實在也有點小題大做。俗話說,世間本無事,庸人自擾之。說起著作權,看來這位仁兄自己也不是很清楚,他只是單方面認為別人沒經過他同意,進而引用了他的一小段文字。

  但就我所了解的著作權,這好像沒有侵犯的問題。雖說是著作權,但它還是有但書的,其中有調是說:「別人可以在『合理』範圍內,不經你同意而使用你的作品。」其中包括:引用一小段來做報導、教學、研究、評論之用,或者是存在電腦供個人參考、發給三兩親友分享、在圖書館影印少部分做個人非營利之用。


  這問題就大了,「合理」兩字如何拿捏就是一大問題,這個許多作者也很難印證對方到底有沒有侵犯他的著作權。因為「合理」的界線很模糊,由這就可以了解,如果你寫出了三千字的一文,人家不經你同意引用其中的一、兩百字,進而衍生另外一篇文章三千字的文章,你說這有沒有侵犯著作權?這...界線就變得很模糊。至少他不是整完轉載,是引用其中的一小段。你說他需要經過你同意嗎?這麼來說,我就實在搞不懂這位仁兄在搞啥了?哪裡受到侵犯,哪裡受到委屈?

  如果你時間多,到底也該先了解一下著作權法吧。如果了解完你時間還這麼多,時間多也有時間多的作法,連我都難以明白你為什麼要如此執著的這點小事。要是真的時間這般多,可以把四庫全書找來翻翻,相信這要是能讀完,應該也讀到頭髮發白了。不然你嫌這太累了,學習股票投資,賺錢總行吧,說到錢,在這天下,誰不愛呢,研究一下哪個標的未來有利可圖,搞不好比在那四處留言的好吧。


  在他那我看到,他一直認為自己人氣很高,寫的文章很多人看。可是,文章多人看有什麼用呢?有利可圖嗎?像我,曾經寫的文章也頗多人看的,可是,有利可圖嗎?ㄜ~~好像沒有。這點我算是很老實的。曾經在過往我認為一位作家寫的書很爛,爛到我很不客氣的把那書評也寫得很爛,覺得那是借用了其他人的題材,可是回頭看看自己,我寫不寫得出那樣的書?

  我沉默了...直到至今,我還沒有一本像樣的作品出現。這點連我自己都想哭。就我這麼多年筆耕的經驗,寫什麼最容易吸引人氣?無非是「兩性」話題,說愛最容易吸引人,這愛,不管如何寫都行,是要被愛,還是愛人,被逼,被迫,被要脅,或者是克難式的愛情,愛到他媽的海枯石爛都無所謂,反正只要寫得出來,寫得出符合邏輯,總是會有人說「對對對!」。你說神不神奇,還挺神的。

  不然就是寫「時事」,現在發生什麼事,只要很多人關心,你就寫,這也是另外一條路。再不然,貼貼養眼的畫面,這就更容易了,什麼都不用寫,看得人更多。但這些又算什麼,不過是一堆垃圾文罷了。就連我自己寫了這麼多年來,我也覺得自己在寫垃圾文。曾經有人整篇轉貼過去,當我看到後,覺得頗訝異的,訝異的是,這麼爛的文章竟然還有人要轉貼?何況是你寫的呢?相信那種垃圾文,要寫,我敢肯定寫得也不比你差。


  再說,千古文章一大抄。依照中國文化的發展來看,中國文化可以說在先秦時期就已經發展到頂了,不然這些著作怎麼能萬古留芳,看看老莊、孔孟,從他們之後所衍生出的作品有多少?光一本老子,後代註疏不知多少,至今還是有人繼續在研究著,繼續在註疏。

  曾經我自己就有一件很搞笑的事,當時在讀《奸的好人》系列,其中裡面有這麼一句話「世事洞明皆學問,人情練達即文章。」當時一讀,令我大感折服,當時覺得這作者好厲害,竟然能寫出意境這麼深的文字,萬般的佩服他們。可是當我持續的往經典讀時,這才發現,這兩句話竟然不是他們所寫的,他們也是引用來的,這兩句話的出處,是出自《紅樓夢》中的對聯。當了解至此,我才醒悟,到底是自己文學底子太淺薄的緣故...


  記得曾在一書中讀過一個故事,那是某國寶級水墨大師的事情,某日他和友人逛夜市時,見到有個攤販在販賣水墨畫,好奇的他湊近瞧瞧,不瞧還好,一瞧竟發現他的作品陳列其中,還好幾幅,當他友人見到時,馬上就想去報警處理,可他當場就擋下友人,馬上把他拉離現場,事後友人不明所以的問他:「人家公然盜版你的畫作,我幫你報警你怎麼反而還阻止我。」他說:「搞不好人家就是因為窮,所以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會靠這維生,我們衣食無缺,留碗飯給人家吃吧。」



想想創作的初衷是什麼?

四處回應的結果...


3565756


退一步海闊天空...不是頗好的嗎?







PS:

閱讀本文完畢後,感到被攻擊,心生不滿、委屈、被侵犯者,

請勿找板主發洩,更請閱讀者勿對號入座,謝謝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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