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不久一位友人在留言板宣傳她的文章,直到她宣傳了一部電影的心得。不巧的,我對這電影一點興趣也沒有,於是我很直接了當的說:「嗯~~對這電影沒有興趣。」換來另一篇回言說:「板主這樣回應,雖然還直接,但令人不舒服......」
看完不由得一笑,自嘲的說:『人是不是很犯賤呢?』


  為了行銷自己的部落格,四處到朋友的留言板宣傳,得到認同自然是很開心,但得到反對,就火冒三丈。這是不是很犯賤呢?
  這種事情不就等於自己上門推銷保險,結果客戶很冷淡的回應,或者是像板主這樣直接很直言的回應,結果反而是推銷的人自己先生氣起來。這不是很搞笑嗎?難道上門推銷遭到拒絕時,要很生氣的跟對方說:「你這樣我很不舒服,你一定要買我的保險。」

這就是大多數人都擁有的「犯賤心理」!

  記得前不久,在Facebook上加入了一個朋友,很好玩的是,加入她後兩星期完全沒有動靜,直到第三星期她忽然敲我,之後開始批評我的不是,甚至牽扯出『便當讀書舍』的不是,她說明明是一個平凡人,卻學人家說些大道理。
  當時聽聞後,我也感覺很好玩,之後她一直越說越起勁,我就只好把視窗擱在一旁繼續做我的事情,半小時後回頭一望,竟然還在說,這下真是令人驚訝,想不到世上還有如此之人,可以自己對一個不搭理她之人說上半小時。最後無奈我只好回她:「如果這麼不滿,妳可以不要看或者移除好友。」

  結果話一說完,我後悔了,因為又換來她繼續的發言,無奈的我只好又繼續把她擱在一旁,繼續做我的事情,就這麼一直到我下線睡覺為止。看來這經驗也真是難能可貴阿!!(後來細想,或許是『便當讀書舍』的文風,又深深的激盪了一個人的內心吧)
  其中最讓我感到疑惑的是,Facebook本來就是一個「社群網站」,社群網站的用途不就是「交朋友」、「認識陌生朋友」的嗎?

  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如果今天不想交朋友,又何必把你的社群網站打開,又何必把你的MSN秀上去,當時她說:「我這樣是沒有禮貌的行為。」
  我當時在想,這和禮貌有何關係,說穿了,也只是透過社群網站接觸,假如一開始就不希望和陌生人接觸,那當初是不是選擇不加入社群網站,或者是隱藏版面不是更省事嗎?

想來,不由得浮出一個念頭,『人就是這般犯賤!!』
期望交朋友,但當交到朋友之後,內心又很迂迴、矛盾的抗拒交朋友的動機。


  事實上,回到文章開頭的那案例,其實經營部落格本身也是一件極為犯賤的行為,真要說多犯賤就有多犯賤。
  想想看,部落格經營本身就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,雖然風格百百種,但經營就需要耗費心力,有些貼貼照片,那還無所謂。但,像我這樣經營部落格的,相信也沒幾人,自己定下了兩日一文的經營模式,一般人光想,就很累人。

  看文章之人都覺得這沒什麼,心中總會幻想「我也辦得到」,當然有這想法之人何其之多,但事實上縱觀起來,還是沒幾人做得到啊!
  曾經有位同事看我這樣玩的不亦樂乎,於是也自己搞了一個部落格,想要仿造我的經營方式為之,結果不到一個月舉手投降,當時問了我一個問題,「你的腦子怎麼會有這麼多的東西?」我思考了一下說;「我也不知道。」雙手一攤無奈的表情。

  其後一想,應該是長期閱讀的結果,雖然一本書我可能無法吸取全部,但總會有幾件事情是特別清楚的,但這樣足矣。一本書三件事,十本書就是三十件事情,一百本書,那自然就是三百件事情了。你說多不多!!
  在一般人來看,我這樣閱讀與寫作,是一種自虐的行為。但對我而言,這卻是興趣,累歸累,但玩的不亦樂乎。

是的,
我不否認「平凡舍長」其實也是犯賤之人的一份子。
我是,相信各位也都是。

  話說部落格還有另外一個特點,經營部落格也和報紙一樣,雖然缺少了營收和獲利,但卻一樣需要人氣,簡單說,也是需要人看的,有人看必會遭受批評。
  看,這又顯出經營部落格之人有多犯賤了,明明希望人看,卻還期望不受批評,只有接受與認同。


有此可見,
世上的所有人都是犯賤之人也!!

朋友,




PS:
  當然,職位愈高者,愈犯賤!!這是必然的事實......
  所以像舍長這樣的部落格經營人,當然只能算一介小咖而已,在重複一次,是小咖唷!!

  寫完本文,忽然憶起《海賊王》其中的一段劇情,叛亂軍和國王軍隊發生內戰,薇薇公主卻還天真的希望所有人都能毫髮無傷,全身而退,當時的魯夫很直接的挑明這點,這是一種多麼天真的想法,不切實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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