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是誰的?
社長、員工、股東
(圖片引用自博客來)

  至從翻閱了賺錢,是最重要的美德
》,對這位堀江貴文就產生了濃厚的興趣,我想他的行事作風大概類似壹傳媒的黎智英,都是屬於敢說、敢作、敢為之人。即便在公開場合,還是能說出、做出驚人之舉。看看其他有頭有臉人士就顯得與眾不同。在寫感想之前,我想先引用書中的兩篇文章:


重要的錢應該存放在哪裡?銀行、衣櫃、不存錢。
教師與父母親並不瞭解金錢

  我想許多人小時候都被教導過「不要浪費,把錢存起來」。然而這樣的教育方式明顯是錯的。因為孩子們並沒有被教導儲蓄的本質,或者說,老師與父母親本身也幾乎不瞭解金錢。
  把錢存在銀行代表把錢借給銀行。
  銀行雖然付給存戶利息,然而現在的利率過低,根本等同於把錢借給銀行。將十萬日圓借給銀行,拿到的錢也只夠付兩次營業時間外手續費罷了。
  將錢藏在衣櫃裡,除了表示對銀行的不滿外,根本毫無意義。
  重點在於手邊不留錢。
  應該把錢放到能產生最大利益之處,也就是投資或創業。這聽起來雖然理所當然,但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選擇把錢存在銀行裡呢?
  因為他們缺乏金錢方面的知識。在中小企業的經營者中,其實也有很多人缺乏相關知識。這或許是扭曲的「金錢等於罪惡」觀念害的吧!
  因為為了賺進更多寶貴的金錢.......答案是不存錢。

房子和租房子,那個比較划算?買房子、租房子、兩者會透過市場達到均衡,因此皆可。
不要隨著「小康」的形象起舞

  有句話叫做「一國一城之主」,完全是這句話的翻版。沈重地貸款三十五年,只為了在郊區買棟房子,因為你將不合理的情形正常化。這就是地獄的開始,超出自己的能力買房子,就得開始每天搭乘尖峰時間的電車上下班,這些人只是隨著「小康」的形象起舞。一旦擁有自己的房子,不但要繳固定資產稅,修繕費用亦不容小覷。
  這麼算來,租房子要划算多了。如同選項三所說的,經濟學上有供需法則,買房子與租房子的總支出最後都會相同,只是心理因素導致我們做出這樣的選擇。但如果選擇租房子,其實機動性較高,也較為輕鬆。
  買屋最後城了上班族被貸款機制控制的道具,這就是受到慣常思考所影響。由於害怕被解雇而為公司作牛作馬,買房子跟終身雇用制其實很像,即使有所不滿,再怎麼老舊,也只能繼續住下去;人們超乎正常地害怕變動,不事先為三十五年後的自己準備好未來,就惶惶不安。
  因此......答案是租房子。


看完後各位有什麼感想?

  這位堀江貴文先生雖然最後落到啷噹入獄的下場,但卻也不可否認他對金錢的態度。是一位把世間萬物以金錢衡量的人物,或許這樣的觀念為世人所唾棄,但是個人認為這樣賺錢態度是好的,撇開他的人品、道德觀來看,他賺錢的方法還是有其獨到之處,有必須去學習的地方,這點我不否認。

  畢竟我還不想淪為那些每天高喊「錢不重要」,卻在旁人無法得知的地方感嘆「要是有很多錢就好了」。這種安慰、說服自己的話,實在很難出我口。我就是這麼堅定的認為,世界就是以金錢為軸心而轉動的世界。

  記得曾經聽我過往的一位老闆說過一段事情,他批評現代的一些年輕企業家,都在搞股票上市,不好好經營公司,純粹靠股票發財,這樣的行為真的是很要不得。在旁聽到這話的我,不由得想,「顯然你也沒有資格這樣說吧!」畢竟那樣的方式也是一種賺錢的法門。

  股票,說穿了,並沒有人強迫他人買,買賣純粹是自己的行為,縱使是經由一些管道得知消息的投資人,買下股票相信也是自己的選擇,從頭到尾都沒有受人逼迫。這樣的交易,也算是一種公平原則。
  既然想起一個投入股票的念頭,本身就是自己的決定,也是由個人的貪念所衍生,最後縱使是賺錢或者賠錢,那也無從責怪他人,畢竟終究還是自己所下的決定。

  而我的老闆,他顯然是比較趨近於實業家,他的觀念中賺錢的方法是一定要經由自己雇用員工,之後再由員工操作設備生產出想要的產品,經過包裝後再拿去販售,這樣賺得的錢才叫做錢。
  所以他無法接受那些,純粹光靠買進賣出金融衍生商品就賺到錢的行為,我想他對這樣得來的金錢大概會歸類為「不義之財」,是屬於不勞而穫的財富。這大概也牽涉出上面所說的「金錢等於罪惡」的觀念吧!

  但,這也牽涉到他雖然會賺錢,卻也無法教會他的兒子用錢,我想他還是以過去保守的觀念教育他的小孩,「不要浪費,把錢存起來」這樣的觀念。我是不知道這樣的觀念好不好。
  不過對照現在來看,個人是極為後悔父母教育我這樣的觀念,讓我的金錢沈睡在銀行很長的一段時間。我想這大概也是我人生中最懊悔的一件事情之一吧!

本書中有許多打破了舊有的陋習,顛覆了許多常理,是非常值得審慎思考的問題。

賺錢,依然是一個很重要的美德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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