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不久看到這則新聞,『為錢打拼,慈父日做19小時過勞死』。
這是『為誰辛苦為誰忙』呢?

  內容是述說「台中市一名49歲父親,為了替兒子辦一場風光婚禮,加上房貸、卡債壓力,一人身兼3份工作,每天工作長達19個小時,可能長期太過勞累,這名父親前天晚上拿著喜餅回家時,倒臥在小貨車裡,疑似過勞死。」
看完這些,各位有何感想?

  就像我之前寫的一篇『
人一生貪圖的是什麼』一樣,人生無非就是貪『生』怕『死』。看看這下好了吧!自己都顧不好,還想要顧別人嗎?
  本該要為兒子舉辦開開心心的婚禮,卻變成自己的喪禮,本來要為兒子風光舉辦的,變成為自己舉辦的,這位慈父到底是在為誰辛苦為誰忙?

  說實在的我看完後,是沒有任何同情的,相反的反而讓我覺得這位慈父根本是活該,畢竟這位父親根本是屬於「過分溺愛」,把不屬於他應該做的事情,都往自身攬。對於這種人,出於同情根本是多餘的。
  當然這也衍生出另外一點,這樣教育是絕對無法教出優秀人才。原因很簡單,因為小孩早就被寵壞了,教與不教根本已經沒有意義麻。

  各位仔細想想看也應該不難看出,一天24小時,他就用了19個小時在工作,那剩下5個小時,他哪會有精神精力教育小孩呢?這5個小時一定是休息麻~~如果這樣教得出來才真的很神奇。
  而且就這則新聞裡面提到的,房貸、卡債這兩項來說,如果是出於個人的消費,那我倒覺得還無所謂,畢竟這是出於自己的花費,本該由自己承擔。

  但是牽扯到兒子的婚禮,我就覺得很不應該。為何兒子的婚禮需要勞煩父親工作賺錢來舉辦呢?這分明已經超出界線了。
  還有就這則新聞來看,顯然這位慈父,理財方面也有很大的問題。這可以說是社會上最典型勞動階層的人物,只懂得一件事,要『賺錢』就要安安穩穩的工作,而且一定要付出勞力,不然是無法賺錢的。

  這個觀念,其實以前的我也有,是我父親從小傳達給我的。因為他以前也是工作到三更半夜,不過做到最後呢?顯然是錯的。
  由此可以了解一點,上述這種觀念根本就是錯誤的。套用下去的話,未來可定只能以「一片黑暗」來形容。

  各位別忘了一點,工作賺錢是有方法的,或許人生第一桶金,真的需要付出勞力(至少絕大多數人都是如此)。不過之後呢?第二桶、第三桶......還要嗎?
  『
觀念』是可以改變的,畢竟這個世界上並沒有任何明文規定,工作賺錢就一定要安安穩穩付出勞力,方法應該是可以變通的吧!

記得,我在一本書有看到一句話,但是書名我忘記了。

『大丈夫,就是一個把「愛心」和「嚴厲」修煉到收放自如的人。』

(在此由衷的希望各位千萬不要以上面這則新聞為榜樣,因為是很愚蠢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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